刑罚拘禁的宽宥期限与释放的可能性之决定取决于诸多因素。刑罚拘禁作为强制性调查手段,往往都局限于37日以内。然而,在侦办过程中,假如有
证据显示该犯不应受到
刑事指控,证据欠缺或罪行轻微至极且并未对社会造成过大影响等因素的话,
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被提前释放。此外,倘若受拘禁者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在采取
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时,也可将
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从而使刑罚拘禁提前终止。然则,以上种种情形皆需要通过严谨的法律程序与详尽审查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