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环节中,倘若
违约金的约定数额较高,法院往往会依据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对其进行相应调节。法院通常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考虑,比如合同的实际执行状况、各方
当事人的过失比例、预期所能获取之收益、实际所受损失等等。一般的操作方法是,以实际损失作为基准,同时兼顾到合同的执行情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所能获取之收益等多方面因素,通过运用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进
行权衡和确定。实际损失不仅包括了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应能获取的利润,而且不能超过在
签订合同时,违约一方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将会引起的损失数目。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适度降低,那么法院将依据实际损失为基准,并结合合同的执行情况等其他因素加以综合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