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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厂不想去新厂怎么补偿

如果您因为工厂的迁移而不愿前往新的厂房,那么这可能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所需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确定搬迁安排是否对您的日常工作造成了实际性的负面影响,例如,通勤时间大幅度延长,工作与生活环境发生了显著改变等等。若确实如此,那么您便有权利拒绝迁往新址,并且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通常会根据您在原单位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一年的服务期;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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