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于主动对国家极其重要的第二级保护植物实施损害,无疑将是严重乃至
刑事犯罪行径之一。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此类事件进行
量刑时,通常都会根据具体罪状之轻或重来斟酌定夺。若有人非法采摘、摧毁珍稀树木或国家特别保护的其他植物,抑或是非法采购、运输、加工以及贩卖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都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罚,同时还须缴纳
罚金。而当此类行为越演越烈,达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判定为“
情节严重”,届时可能会追加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具体到量刑问题上,我们应该结合多个要素,例如破坏的数量、方式方法乃至所带来的影响或危害等等,来全面衡量和考量。在司法实践中,行使裁决权的法官们将会根据每个事例的特殊性和复杂度给出客观且公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