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解除
诉讼事例中,持续五年以上的夫妻长期
分居无疑成为法官审判时重要的判断因素之一。倘若有一方依据
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作为提起
离婚诉讼的依据,那么长达五年的分居史很可能会被法院视为证实夫妻情感确实已经破裂的强而有力的实证,并据此作出准许
离婚的裁决。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仅仅凭借长期分居这一单一因素并不足以直接导致离婚判决的产生。法院在审理此类事例时,还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其他相关因素,例如夫妻双方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
财产分割方案是否明确且公正合理、以及子女
抚养问题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等等。
在财产分割方面,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将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衡量双方对家庭所做出的贡献及分居期间各自财产的积累状况等因素。至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始终坚持以保护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首要原则来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