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担保人,在
借款合同上签字通常被认为具有
法律效力,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确保人所承担的责任类型会依据
担保方式划分为一般
保证与
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若借款合同中尚未对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约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视作一般保证。在此种情况下,仅当
债务人经过法院或
仲裁机构审理并在其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履行
债务时,保
证人才需承担起
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形,
债权人既可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亦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于保证人而言,在签署
担保合同时务必审慎考虑,明确自身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方式以及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