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框架下,将个人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洗钱,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
违法行径。洗钱作为一种公然违背法律规定、违背社会道德规范,对国家经济稳定造成极大危害的非法活动,将提供银行卡作为洗钱工具的行为归类于洗钱罪的
共犯,其行为性质之恶劣,难以言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明知涉及到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有组织犯罪、极端主义性质的恐怖活动
犯罪、有组织性的
走私犯罪、大规模的
贪污受贿犯罪、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以及
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
犯罪活动所获得的财产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盖、隐藏这些财产的真实来源和性质,通过提供资金账户等各种手段来协助转移这些财产的,都将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一旦这类行为被
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将会面临严厉的
刑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等多种
刑罚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广大民众,务必远离任何形式的洗钱活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