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派出所无权在缺乏
逮捕令的前提下进行
逮捕行动。逮捕必须得到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的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授权。然而,在某些特定且紧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先期
拘留措施。例如,当
犯罪者正在准备实施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者在
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当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
证人明确指出其为罪犯;当在犯罪者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
犯罪证据等情况出现时。总而言之,常规的逮捕行动必须遵循逮捕令制度,而在特殊且紧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则可以先行拘留
犯罪嫌疑人,但之后仍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