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此类状况时,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裁决将会结合诸多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其中首要的一项重点便是衡量女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及其病情的稳定性。倘若女方的病情较为严重以至于其无法正常履行母亲应尽的
抚养职责,那么对
孩子的抚养权判归于男方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大。然而,倘若女方的病情并非极其严重,并且具备保持稳定的治疗及照顾条件,从而能够为孩子提供最基础的生活支持及关爱呵护,此时她亦有可能通过
诉讼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此类事例的判决中,通常会基于确保子女身心健全发展,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立场,深度精细地将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环境条件,以及子女本身的意愿(假如孩子已有年满八岁)等多种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并据此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此外,无论最终
抚养权归属哪一方,未能获得
抚养权的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起支付
抚养费用的责任,以此来
保证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教育所需得到充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