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果园进行征用时所给予的补偿款包含了以下几个主要部分:首先是
土地补偿费,这个费用主要根据所征用地的原用途,土地的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予以确定。其次是
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是按照需要得到妥善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进行计算的。接着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这主要涉及到果园中所种植的各种水果树木或者是灌溉设备等项目。最后是青苗补偿费,这项费用则是用于
赔偿果园内那些尚未完全成熟的果木或者是蔬菜等物质。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
赔偿金额的计算过程中,无论是土地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它们的总和都不能够超过被征用土地在被征收之前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而且,对于果树补偿的具体标准将会依据树木的品种、树龄、产量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例如处于盛果期阶段的果树其补偿费用往往要高于幼树时期的果树。另外,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补偿标准也可能有所区别,因此,具体的补偿政策都应以当地政府所颁布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