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苏地区的司法制度中,对于盗取公共或
私人财产且价值达人民币二千元以上者,依法将对其进行
立案调查并追究
刑事责任。值得关注的是,即使
盗窃案值未达到该规定认定标准,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如:
多次盗窃;非法侵入住宅后进行盗窃;携带
凶器进行盗窃;公开场合或公众运输工具中盗窃他人身上携带之财物等),同样须予以立案
追责:“多次盗窃”通常是指于两年内实施了至少三次盗窃行为;所谓“
入室盗窃”则是指未经授权擅自闯入他人居住地,实施了盗窃行为;“携帯凶器盗窃”则是指出门时携带诸如
枪支、爆炸物、
管制刀具等涉及到
公共安全的器具进行盗窃活动;而“公开场合盗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盗窃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