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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是否构成行贿罪成立吗

基于胁迫行为导致的行贿行为通常并不构成行贿罪。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若行为人确系受到他人胁迫,并且并无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则不能将其归类为行贿罪。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受胁迫”这一情节的认定往往极为严谨,需要全面评估胁迫的严重性、手段以及行为人是否具备摆脱胁迫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倘若在遭受胁迫的情形下实施了行贿行为,但在事后仍有机会主动坦白或采取补救措施以挽回损失,这也可能会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相应的影响。总而言之,是否构成行贿罪需综合分析特定事例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最新修订: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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