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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退购房定金条件要求有哪些

在我国山东省区域范围内,要成功地退购房定金一般须符合以下这几类特定条件中的任意一项:首先是,当开发商尚未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涉及合法销售的必须手续;其次,若是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不幸被判定为无效或者具有可撤销性,例如开发商因为故意欺瞒、威胁压迫或是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而违约的话;还有就是,如果合同里已经明确规定了定金可以被退回的情形发生时;最后,如遇有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事项引发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譬如由于政策调整导致购房人丧失了购买房屋的资格。然而值得提醒的是,当购房者自行毁约并拒绝履行买卖合同责任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他们无权再提出退回定金的请求。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实际上是相当复杂且变幻莫测的,我们需要将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与相关证据综合考虑进去才能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
最新修订: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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