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观事实中,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并没有对受害者造成明显伤痕的情形,理论上并不能被定义为故意
伤害罪。尽管如此,这种行为仍然有可能踩踏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红线,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定义,此类事例可能会受到
行政拘留、罚款等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措施的惩戒。对于具体的惩处标准,这会依据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
暴力手段、事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总体考量和衡量。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这些行为持续发生次数较多,纠集了众多同伙广泛参与,并且给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带来了重大扰乱的情况下,即便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
人身伤害,依然有可能会演变成不定性的
犯罪活动,即所谓的“
寻衅滋事”罪行,从而受到更为严厉的
刑事审判。总而言之,虽然这种无明显损害后果的行为并不属于正式意义上的
犯罪,但其恶意性和潜在危害不容忽视,需要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