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假设原告提出被告存在
婚外情之事实,然而并未掌握充分的实质性
证据以支持其指控,那么法院将根据现有证据及原被告所提供的证词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与评估。通常情况下,仅凭欠缺确凿无误的
婚外情证据这一点,法院是无法仅仅基于此就作出特殊裁定的。法院在决定是否准许离婚时,其关键因素在于对夫妻之间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的判断。倘若有其他方面的证据能够明确显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例如长时间的
分居生活、
家庭暴力事件、严重不良嗜好等等,法院亦有可能作出离婚判决。至于
财产分割问题,若无婚外情证据作为支撑,通常会依照法律规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原则予以处理。然而,如果能够证实某一方存在转移、
隐匿财产等不当行为,那么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便有可能获得更多份额。而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则主要依据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衡量。总的来说,证据在
离婚诉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缺乏关键性的证据很可能会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