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会见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律师个人必须向看守所提交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此方面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授权书或根据特定情况下发布的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材料。随后,看守所将会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之后进行一番严格的资格审核工作,若是所有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便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安排,将其中的重要事宜转达给
当事人或者
家属。其次,律师会见活动通常都会在一间专门划定的会见室里展开,其中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时间还是次数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来予以执行。还有一点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当律师正在进行会见询问过程时,都绝对不可以涉及任何正在被禁止流通的物品,同时也不能够违反任何监管规定。最后,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事例来说,律师在进行会见之前,甚至有可能需要获得办案机关的事先批准。总而言之,所有执业律师务必严肃对待看守所制定并公布的各项规定原则,确保会见过程的合法性与顺畅度得到充分
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