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占用耕地补偿款尚未发放的情形时,首先,您应该积极主动地向负责发放补偿款的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进行反馈,例如向贵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寻求帮助和指导。同时,您可以向该部门提出明确的要求,即请他们详细解释未能及时发放补偿款的具体原因,并且敦促他们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倘若上述行政部门未能对您的诉求给予充分关注或者未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那么您可以考虑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通过这一法律途径,您有机会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启动行政复议程序之前,您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土地承包合同、占用耕地的相关文件等等,以便于在后续的
诉讼过程中能够有力地证明您应当获得补偿款以及补偿款未能发放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