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满22岁的女儿而言,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通常无需考虑
抚养权的裁决问题。原因在于22岁被视为成年人,拥有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已能独立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因此,父母在此阶段对她不再承担
抚养义务。在
财产分割问题上,应当依据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以及双方
当事人的具体状况予以妥善处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三大原则。另外,若女儿面临特殊情况,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等,可能需要父母在经济层面提供一定程度的援助与支持。然而,此类事项往往并不属于法律判决的范畴,而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