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破产清算是否必须得到
债务人的积极配合,答案是否定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一旦
破产清算程序正式启动,便将由法院指派的
破产管理机构
全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即使在此期间债务人不予配合,也丝毫不会影响破产管理机构依法借助诸如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债务清偿责任等合法途径推动破产清算进程。诚然,若债务人不协作,无疑将会令破产清算的执行过程变得更为艰难且耗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然而,这并不代表破产清算就此陷入停滞。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管理机构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采取强制性措施,以
保证破产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情形可能会因为个案的特殊性而产生差异。以上所述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