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系指明确知晓且故意参与
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取的金钱或资产,以及这些非法收益所带来的利益,对于这些非法收入进行掩盖和隐匿,以逃避
法律制裁的行为。该罪行被视为是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伴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实施了洗钱罪行的
行为人,均将面临着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还需接受
罚金的
处罚;若
情节严重者,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同样也要承担罚金支付。倘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负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于
从犯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在共谋犯罪过程中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将被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应给予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