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有房地产市场经验的人士看来,倘若曾经购买过一套住房进行交易并已经完成
过户手续之后,再次选择
购房的话,实际上可以被视为享有首次购房的权利和资格。这是基于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9月30日出台的对于房地产贷款政策的调整,该项措施明确指出,对于已经购买过一套房屋并在偿还完毕全部贷款之后再选择购房的家庭而言,他们将享受到如同初次购房者一样的待遇。
同时,对于这些实际上已经成为首次购房者的群体而言,他们所能获得的首次购房的贷款利息也将得到大幅度的下降,至少可以享受最低为七折的折扣优惠。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只要曾经购买过一套住房进行交易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那么无论是否有其他类型的住宅投资或者贷款记录,都可以在再次购房时享有首次购房的权利和资格。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