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不动产证上单独所有是否夫妻

不动产证上单独所有是否夫妻

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若某项不动产能由伴侣中的任一方独立自行支付价款购买,那么此项资产便不被视为是伴侣之间共有的财产所得;
然而,假如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仅仅书写了一人之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视作是属于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
首先,只要这些房产是在夫妻长时间的婚姻生活中买入的,而夫妻双方并未在此方面有过任何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即便是只有房产证上仅出现了一方的名字,也应当视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其次,当某项不动产的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伴侣双方的父母时,尽管产权证书上仅写明了某一方子女的姓名,此时这项不动产仍可认定为是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所投入的金钱比例来共同占有所有权,但是前提是双方并未就这一事项另外达成过相关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