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在法律层面上受到了充分的保障。即便是存在不当的行为,无法剥夺父母中任何一方作为母亲或是父亲的法定权益,然而对于那些从事不道德行为的人来说,需要关注自身的行为举止是否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如若对方对此持有质疑且提出异议,那么根据相关
法规,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而采取必要措施,中止其探望权的行使。当然,若是在没有任何合理原因的情况下,对方恶意侵犯了您对子女的探望权,那么您拥有提
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