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定
行为人所涉嫌的
职务侵占罪之金额演变,则须根据其实际获利之金额为准,即依其
犯罪行为之所得进行量化,并在此过程中不纳入预期收益部分,因此预期收益并不应被包含在
犯罪金额之内。
《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
保险事故进行
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
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