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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就生效了吗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性和股权转让生效权的问题,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顾名思义便是指该合同所承载的约定条款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皆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问题。一般而言,在合同中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向受让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便自动生成了法律约束力。
然而,股权转让的生效权则关乎到股权何时获得实质性的转移以及受让方何时能够正式成为公司股东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手续完成之时,方可确认股权转让的有效实施。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但仍然需要合同各方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才能最终达到股权转让的目的。当股权转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之时,股权转让同样无法达成预期效果。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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