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受贿罪的情况下,适用
缓刑的概率是存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
国家公职人员而言,如果他们
收受贿赂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除非存在
投案自首或
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否则,在一般的情况下,缓刑并不是首选的惩罚方式。
另外,如果
受贿金额仅在二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并且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若
当事人能够积极采取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等措施,同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和改正决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缓刑也是可能被考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