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盗窃罪的
犯罪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主观要件:在这个方面,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实施;
2、主体要件:该
犯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泛,只要符合年龄等相关要求即可成为侵害对象;
3、客体要件:这场犯罪主要侵害了国家和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权益;
4、客观要件: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需要通过秘密手段获取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那么,是否所有的
偷窃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呢?答案并非如此。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如果他们因为遭受灾害而生活贫困,偶尔进行偷窃,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获得任何
赃物,这些情况下可以不视为盗窃罪,但是在必要的时候,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
处罚。
同时,我们也要将偷窃自己家人或亲戚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
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这类案件,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
然而,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其
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情节轻微,并且具备下列任一情形,都可以
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能够全额退还
赃款、
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
自首的;
4、被
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赃物或者所获赃物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