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东营法律咨询 > 东营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在坐牢的人可以起诉她吗

在坐牢的人可以起诉她吗

盛** 山东-东营 刑事诉讼咨询 2026.01.12 09:57:35 373人阅读

在坐牢的人可以起诉她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东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东营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正在服刑的自然人有民事和诉讼权利能力,可作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起诉要符合条件,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被告可委托代理人,诉讼权利受保障,可提交材料启动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正在服刑的自然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其也拥有诉讼权利能力,能够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起诉此类被告时,需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方便原告进行诉讼。被监禁的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处理诉讼事务,也可通过监狱协助完成诉讼材料的转交和参与庭审等活动,其合法的诉讼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若遇到此类需要起诉服刑人员的情况,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来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1-12 12:33:01 回复
咨询我

1.正在服刑的自然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能够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这是基于法律赋予自然人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即便处于服刑状态,其民事和诉讼方面的基本权利依然存在。
2.若要对正在服刑的自然人提起民事诉讼,需满足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该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受诉法院有管辖权。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诉讼的有效性和严肃性,避免滥诉。
3.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法院;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原告起诉的便利性,因为被告被监禁,原告前往被告所在地诉讼存在困难。
4.被监禁的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能通过监狱协助转交诉讼材料或参与庭审等活动,其诉讼权利依法受到保障。这体现了法律对被告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其在诉讼中有参与和表达的机会。
5.要启动对服刑自然人的诉讼程序,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这是诉讼程序开始的必要步骤,通过提交材料让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并决定是否受理。

建议:
1.在起诉前,仔细核实被告信息,确保被告明确,同时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诉讼请求。
2.了解管辖法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3.若涉及被告服刑情况,可提前与监狱沟通,了解转交诉讼材料和安排庭审等事宜的具体方式。

2026-01-12 11:58:30 回复
咨询我

1.正在服刑的人有民事和诉讼权利能力,能当被告参与民事诉讼。
2.起诉时要满足民诉法规定的条件,得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案件要在法院受理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4.被监禁的被告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可通过监狱帮忙转交诉讼材料或参与庭审,其诉讼权利受法律保障。
5.想启动诉讼程序,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026-01-12 11:57: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正在服刑的自然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能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这表明其在法律上依然享有参与民事纠纷解决的资格。
(2)起诉正在服刑的自然人时,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具体包括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该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管辖法院方面,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监禁的被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能通过监狱协助转交诉讼材料或参与庭审等活动,其诉讼权利依法受保障。启动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提醒:起诉时要准确确定管辖法院,准备充分证据材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10:51:59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起诉条件:起诉要确保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二)确定管辖法院:对被监禁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准备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启动诉讼程序。
(四)保障被告权利:被监禁的被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可通过监狱协助转交诉讼材料或参与庭审,其诉讼权利受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6-01-12 10:36:30 回复

在我国刑法上,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有: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老公与小三长期同居,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应该属于重婚罪。  但是否属于,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对于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您无法第三者,只能收集您老公出轨、与对方同居的证据。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1、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才会予以判离。  2、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发布《关于人民审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