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
合伙人体资潜逃事件后,您需要深思熟虑并立即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
职务侵占或
欺诈犯罪,您可以向当地警方
报案,请求他们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和侦破。若上述情况确如您所述,即合伙人预谋已久,在货物发运之后擅自挪用货款离去,那么这无疑构成了明确无误的
欺诈罪行。而如果合伙人的举动仅仅源于贪婪之心,未经许可私自挪用货款,那么我们就要依据你们之间的利润划分协议来分析其中细节。在此种情况下,您只能
追讨自己应得的部分。此时,需要关注的是对方私自从您处掠夺的货款总额,若超过人民币1万元,这就够了,他已经触犯了
中国法律中的职务侵占罪,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反之,若未达到此数额,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就只是简单的
债务纠纷,需要通过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