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法定
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就是在实施
犯罪行为之前,
行为人必须是先合法地掌握了他人的财产。
第二个重要的地方在于这个犯罪行为的客体,即是将他人托付给自身保管的物品、遗忘掉的财物或者是掩埋在地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并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数额较大”。
最后一个
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
非法占有这些财物。
此外,构成侵占罪的起点金额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