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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情节特别严重是违法行为吗

传播淫秽物品无疑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这类行为破坏了国家对淫秽物品的有序管理,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一严重罪名。网络上公开传播色情物品同样为法律所不容,即使当事人并未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若其行为情节严重到足以构成违法,亦会被判定为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
然而,倘若行为人借助网络渠道进行淫秽物品的传播以图获利,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指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综上所述,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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