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费方式如下(1)在担任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案件的
自诉人、受害者的
代理人时:
1、作为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家属的辩护律师:
侦查阶段:每起案件收费范围为1500元至10000元不等;
审查起诉阶段:每起案件收费范围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一审阶段:每起案件收费范围为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2、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受害者代理人的,则按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2)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起案件收费范围为3000元至12000元不等。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若收费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