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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帮信罪严格不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犯罪主体方面,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二,主观方面,该罪名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三,该罪名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在客观方面,该罪名具体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涉案人员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直接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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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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