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盗窃
犯罪嫌疑人面临的
刑事拘留期限,需依实际案件复杂程度而定。详细阐述如下:
1.针对涉嫌
盗窃罪名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若超过此法定时限进行
羁押,即是
非法拘禁行为,构成违反
司法程序。在这期间,如果经过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则应执行
逮捕;如未获批准,公安机关有权视情况
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撤销
刑事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予以
无罪释放;
2.公安机关在实施
拘留行动时,必须向
被拘留者出示
拘留证。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3.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应通知被拘留者的
家属。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并向嫌疑人发放
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
批捕和
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