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盗窃金额达到或超出三千元,便会被认定为构成
犯罪。对于
盗窃罪而言,其具体的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
数额较大”标准者,起点数值为五百元至两千元之间;
第
二,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
数额巨大”标准之时,起点数值为五千元至两万元之上;
第
三,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突破“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时,起点数值则定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2、所谓盗窃罪,乃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
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
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误以为该财物属于自己所有并予以取回,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盗窃罪。在对盗窃罪进行
量刑时,需要在起点
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盗窃金额、盗窃次数、作案手段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适当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
基准刑。对于
多次盗窃的案件,只要其数额达到了较大以上的标准,就应当以盗窃金额来确定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作为调整基准刑的
量刑情节。
然而,如果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那么就应以盗窃次数来确定量刑起点,并且将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