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涉嫌
故意伤害行为而被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
首先需要判断该行为是否已构成
犯罪事实。
其次,
当事人可依法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再者,必须尽力作出相应的补偿以获得受害方及
家属的谅解,这将有助于刑期的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机构对
被拘留人员若认为需
逮捕,应在
拘留期限满三日内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定情况下,此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