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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限制减刑是什么

究其实质,所谓禁止减刑是针对那些已经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特别是那些曾身犯累犯以及由于故意实施杀人罪行、强奸行为、抢劫犯罪、捆绑勒索、纵火犯罪、爆炸犯罪、向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品或者蓄意实施组织性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而被判以死刑但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而言。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根据犯罪者的具体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做出是否对其进行限制减刑的决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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