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乃为中国最高监察机关。监察机关系对各级别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公务人员工作状况以及
国家公职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考察与指正之国家机构,归属国家机关系统内的监察分支。
《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