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和
送养人或者是收养人与已成年的受
领养人之间,都得依法自愿
协商一致,才能解除这一
收养关系;若是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去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来裁定解决。当各方
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通过协议来
解除收养关系时,他们必须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双方必须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双方都必须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如果是由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那么在解除该关系时,仍然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做出决定。倘若养父母和成年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严重恶化,其中一方提出要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作出是否解除的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