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上诉程序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不被采纳,会使上诉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不符合条件的证据主要有非法取得、与案件无关联、不符合新证据要求、真实性存疑这几类。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确保证据获取方式合法,避免采用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相关离婚法定事由。
-遵循新证据要求,若在一审已提交证据,除非有新理由,否则二审不宜重复提交;一审前已存在的证据,要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才可在二审提交。
-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提供有原件核对的证据,杜绝伪造证据。
1.在离婚上诉程序里,不符合条件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接受。要是用非法手段拿到的证据,像通过偷拍、窃听侵犯他人隐私获取的,因为违反了证据合法性原则,不能用来定案。
2.跟案件没什么关系的证据,比如没办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相关离婚法定事由的,没有证明作用,法院不会认可。
3.不符合新证据要求的证据也可能不被采用。像一审时已经交过且没有新理由的证据,或者一审前就存在但不是因为客观原因没交的证据,二审法院一般不会接受。
4.真实性有问题的证据同样不能用。比如没有原件核对、对方又不认可的复印件,或者伪造的证据,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要是用这些证据来支持上诉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上诉主张很可能会被驳回。
法律分析:
(1)非法取得的证据,因其获取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证据合法性原则,即便内容可能与案件有关,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不能对案件关键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如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相关离婚法定事由,不具有证明力,不能支持上诉请求。
(3)不符合新证据要求的证据,一审已提交且无新理由,或一审前能提交却因主观原因未提交的,二审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4)真实性存疑的证据,像无原件核对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或伪造的证据,不具备证据应有的真实性,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这些证据都难以有效支持上诉请求。
提醒:在离婚上诉程序中,要确保所提交证据合法、关联、符合新证据要求且真实可靠,否则上诉主张可能不被支持,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案情。
(一)收集证据要合法,避免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采用合法途径收集证据,如通过正常的调查、证人证言等方式。
(二)确保证据与案件有关联性,收集能直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相关离婚法定事由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
(三)遵循新证据要求,若在一审已提交的证据,除非有新理由,否则二审不宜重复提交;一审前已存在的证据,若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要保留好相关证明。
(四)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提交有原件核对的证据,避免使用伪造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结论:
离婚上诉程序中,非法取得、与案件无关联、不符合新证据要求、真实性存疑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导致上诉主张不被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证据需具备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特征。非法取得的证据,像侵犯他人隐私权偷拍窃听获取的,违背了证据合法性原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相关离婚法定事由,不具有证明力;不符合新证据要求的证据,如一审已提交且无新理由,或一审前已存在但非客观原因未提交的,二审法院可能不予采纳;真实性存疑的证据,如无原件核对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伪造的证据,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这些不被采纳的证据无法有效支持上诉请求,上诉主张也就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您在离婚上诉程序中遇到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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