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章程确认法定
代表人之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以法定代表人为署名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递交《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1份,以核对原件);如为委托企业登记
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附上该代理机构的
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
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4.依照章程及相关规定,呈交给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以核对原件);
6.法定代表人的
个人信息;
7.若法律、行政
法规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过批准,则需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1份,以核对原件);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其所有副本(原件);
9.如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则需提交相关的任免职文件(原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
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