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身份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身份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在通常情况下,公民提交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被相关政府部门受理后的六十日即可获得个人身份证明。
然而,对于某些较为特殊的地域状况,例如交通条件较差等原因,期限可能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最长的时限不得超过九十天。在此基础上,相关公安机关有责任确保向民众及时发放身份证件;如在处理过程中确因遇到实际困难而需要延长时限的话,也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和报备程序,且所申请的延期时长不能超过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最新修订:2024-08-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