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诉讼费用缴纳相关规定,若因
债务纠纷引发
民事诉讼之际,诉讼费用应由最终
败诉的一方承担。然而,
当事人委托律师
代理进行
诉讼时所产生的律师服务费用,则需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但需注意的是,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为之。此外,在涉及到诉讼的案件中,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然而,在
民商事案件中,如果某一方在成为被告后,成功地聘请了律师并取得了胜诉,那么他们有权向原告索要这部分律师费(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我们可以在
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