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袭警罪”,乃是对于在依法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警察,实施
暴力或威胁手段,从而妨碍其顺利开展工作的行为所进行的
法律制裁。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类人群或许将被认定为袭警罪的
犯罪嫌疑人:
首先,直接对警察施以
暴力行为者,例如采用拳击、脚踢乃至使用器械等方式进行攻击;
其次,那些组织、煽动他人对警察进行袭击的人员;再者,通过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得警察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人员;
最后,那些故意驾驶车辆冲撞或撞击警察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