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欺诈性合同,我们认为其构成要素如下:
第
一,行为实施者须具备欺骗他人的故意,也就是说,在与其他法律实体
签订合同时,要求告知的信息是不实且易使tie对方失去判断力的;
第
二,行为实施者需要确实对另一方形成了实质性的误导,这意味着他确实实行了欺骗活动并以此误导了相关方;
第
三,产生该合同的原因应当是受到一方的欺骗所致,这里有必要解释,这种欺骗可能是指
行为人通过某些手段让受骗者的意志产生混乱,进而利用这种混乱导致受骗方签订了与其原意相悖的合同。
对于这样的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是有权申请撤销的。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