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合同期满未
续签且未缴付租金事宜的解决方式,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承租人为经济困境所迫,短时间内无力缴纳租金的情形出现时,出租方应以所欠租金额度为参考依据,在保障自身租金收益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拖延租金之具体原因,竭尽其全力关注承租人的实际困扰,不断协助承租人制订和实施还款方案,同时应表示理解并允许承租人将累积
拖欠的租金分期偿还。
其次,若因
出租房屋的租金过高导致承租人无法按期全额交付,我们建议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审核判断,对租金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并按照修订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履行交付责任。
最后一点,如承租人或
承租方意愿终止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义务尽快从该场地撤离。
《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