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约一方未能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依据下述相关情形进行调整:
1、在支付门票或报酬方面存在不足,被要求支付此项款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尽快补足相应金额;
2、在结算过程中,若遇付款拖延并严重影响到正常交易流程,应支付对应的
逾期利息以示教训;
3、如存在履行非金钱
债务时存在瑕疵或是与双方约定不符,被要求履行这一条约的一方有权提出改进;
4、如涉及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应有约在前,落到实处,负违约之责。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