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出让方在转让其
权利义务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地告知受让方。
若出让方在发出出让通知前并未向对方
债务人进行通知,那么此项股权的处置行为对于债务人将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关于股权出让的条件,应当切实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股权的出让和转让之间必须建立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基础之上;
其次,被转让的股权必须是可以依法进行所有权变更的类型;
再次,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需要达成有关
股权转让的专项协议;
最后,股权的出让方在完成交易后,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向对方债务人员发送转让通知以便于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