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寄存人能否随时领取保管物

寄存人能否随时领取保管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履行保管合同时,寄存方拥有随时取回其所寄存物品的权利。
若合同双方对于保管期限尚未进行具体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明的话,那么保管方有权随时请求寄存方将保管物归还;
若是已经有了明确保管期限的约定,则除非保管方有特殊理由无法继续保管,否则不能要求寄存方提前取走所寄存之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