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具体金额是如何确定的呢?以及如何执行罚款,
刑法在其总则部分对裁量罚金数额设定了一般的指导方针,根据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罚金的多少。
至于罚金的执行方式,根据刑法第53条的明确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限期一次性缴纳。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相对较少,或者虽然
数额较大,但是罪犯有能力一次性缴纳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将所有的罚金一次性全额缴纳完毕。
其次,是限期分期缴纳。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大,罪犯无力一次性缴纳的情况。
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可以在时间上给予罪犯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也能够将大额的罚金金额分解成小额的支付款项,从而有助于罚金刑的顺利执行。
再者,是强制缴纳。
当法院判决要求缴纳罚金时,如果指定的期限已经届满,并且罪犯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却拒绝缴纳,那么人
民法院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以确保罚金的执行。
此外,还有随时追缴的方式。
这意味着,如果罪犯无法全额缴纳罚金,那么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应该立即进行追缴。
最后,如果罪犯因为
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
家庭成员去世等,导致缴纳罚金存在实际困难,那么可以考虑适当减少罚金数额,甚至是免除罚金。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